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论文的检查及学术上舞弊的处理方法【干货共享】
知道网的调查提醒大家要重视学校毕业论文的调查。Papergod感知网的检索重是从青海民族大学知道的。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防止学术上的不正当行为的发生,这所学校继续使用中国知识网论文,检查该校的本科、研究生论文。重复率满足学校要求后向学校提出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以下是通知内容的整理。作为参考,请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确认具体的公告通知。研究生院论文检查研究生的工作部对没有通过文字复制比检查和匿名审查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再检查和匿名审查。
2.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参加检查的论文可以申请参加这次论文的检查。二、匿名审查1.本次文字复制比检查的论文,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匿名审查。
2.第一次匿名评论中“论文必须修改,3个月后再申请答辩”以及“论文必须修改,6个月后再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需要参加匿名审查活动。三、相关要求1.申请参加本次复查和匿名审查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2.复查申请、匿名审查论文由院系统于10月12日前向大学院工作部报告,逾期不受理。
学术舞弊行为处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促进科学研究的诚信教育,推动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青海民族大学为名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和学生。
第二章本校学术道德规范第三条我校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和学生在开展学术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社会公德,恪守学术诚信,严格治学,不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研究成果中必须引用他人的成果,写明出处。必须引用他人的成果,写明跳槽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不能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3、合作研究成果应按参与者贡献的大小或相应合法约定的顺序签名。合作研究的成果在发表前必须通过所有署的名人进行审查。
4、介绍和评价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不能故意夸大或贬低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重要性。5、必须经过相关学术机构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研究成果,完成论证和鉴定,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对外公布。6、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
第四条在我校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学术活动时,不得有违反以下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成果2、伪造和篡改:在研究结果中,捏造事实,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文献、注释,篡改他人的学术成果。3、伪造学术情况:提交个人学术状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相关证明资料等。
、泄密: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或学校保密规定,向外界泄露应保密的学术成果或事项。5、非法签名:签署未参加实际研究的学术成果,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签名等。
、重复发表:重复发表同一研究成果或内容没有实质性差异的成果。7、对正常学术批判进行报复;捏造事实、恶意告发、诬告他人等。
、其他学术舞弊行为。第三章学校的职责和处理机构第五条学校对校内有关机关或个人学术上的舞弊调查处直接负责。
在具体维护学术道德上必须履行以下职责。2、在教职员升职、人事录用、项目申请、年末审查和学生奖学金审查、学位授予等过程中,认真审查候选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人员,一票否决。3、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处理学术上舞弊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审查机构,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其职责是加强学校对学术道德的监督和审查,具体受理学术上舞弊行为的举报、组织调查和学术舞弊行为的认定有。
4、学校在学术舞弊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应当对报告人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者保持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5、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情况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条学术道德委员会接到举报后,召集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按照审理程序进行调查,将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最后通过校长事务会进行处理决定。
第7条研究生或本科生等学术性舞弊行为,由研究生的工作部、教务部、学生的工作部根据本办法进行调查处理。第四章违规处理法第八条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确认确实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人员,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2、由于学术上的舞弊性质和情节严重,学校给予报批、警告、记录、降级、解职、解职、限期转任、开除等处分。3、看到学术上的舞弊情况,情节轻率者给予以下处分。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故意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研究结果、引用资料、学历、证书、鉴定等情况,重大人物记录了上述几点。情节恶劣,对有极坏影响的人给予解职或开除处分。4、对违反学术道德的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同时取消研究项目,取回分配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聘请研究生,或者取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可以进行消除等处理。
、对有学术上不正当行为的人的处分期间通常为1~3年。受到处分时不能申请职位名称或学位的晋升。
处分期间内持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将予以严厉处分。第九条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人员处理结果,立即向相关机构报告,包括科研项目的资金援助机构、科研合作机构、相关报刊编辑部、出版社等。第十条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10日内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起诉讼,由学校组织学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再议和裁定。
第5章附则第11条本办法自校长事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以上是本站对原文内容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文件请在该校的官方网站上确认。